4、根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中《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之第六条约定,在不具备责任免除的十三种情况的前提下,保险公司以种种接口推脱逃避履行赔付义务。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之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针对以上情况,为合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本人针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鄯善县营业部的不合理行为进行投诉,以期上级管理部门查证事实,敦促保险公司履行法定义务,切实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5、“免费”保险却亏损了50%
投诉公司:信诚人寿
涉及产品:投连险
投诉人所在地:广东
投诉内容:我于2008年3月到广州市工商银行东城支行(在水荫路)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我当时决定每月投资2000元(买4份基金定投,每份500元)。当时有一个自称是客服经理的人过来,推荐我买了易基策略等3个基金,最后他们又推荐了信诚人寿的“投资连接保险”。我说:“我不要买保险。”她们说:“这个和基金一样的,还免费送一份保险。”说出于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当时没有太在意,就在几张表上签了字。后来就收到一份保险合同,我又去银行问了一下,他们说保险是送的。一年以后,我查询了一下我的投资帐户:其他3个基金收益在20%以上,而这份“投资连接保险”损失了50%!原来,他们每月要扣除客户投资额50%作为什么“运作基金”?!欲哭无泪啊,字是自己签的……难道它们真的可以这样“合法欺骗”投资者吗?请各位专家为小人做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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