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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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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北京市民都参加了社会保险。那么,其中的医疗保险有哪些待遇呢?以下是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解读。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从哪儿来?

  答:互助资金是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资金不足支付时,财政给予补贴。具体说,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大额医疗费用互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缴纳3元互助金。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答: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经累计:在职职工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超过1500元,或者在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2001年为5万元)以上部分的大额医疗费用,都可以进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不同人员的医疗待遇有哪些规定?

  答: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原医疗待遇不变,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在校大学生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仍执行原管理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均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什么人可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补助的原则是什么?

  答: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大学生除外)可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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