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个税新政 个人和单位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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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长寿已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与此同时,健康保险也逐渐成为百姓购买保险的首选。
三、案例三:单位和员工共同负担
案例:某企业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符合文件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年保费为3600元,单位与个人各负担50%.保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某员工4月工资为10000元,不考虑其他社保公积金等。
单位负担部分为1800/12=150元/月。
个人负担部分为1800/12=150元/月。
此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有以下三种计算方式:
1、应纳税所得额=(10000+150-3500-150)=6500
2、应纳税所得额=(10000+150-3500-150-150)=6350
3、应纳税所得额=(10000+150-3500-150-50)=6450
即:
第1种,单位负担的部分在不超过限额内扣除后,个人负担的部分不能再扣除;
第2种,单位负担的部分在限额内扣除后,个人负担的部分也可在限额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