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出境游年度报告2016》,2015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已达1.17亿人次,同比增长9.8%,《报告》预计,中国出境游市场保持增长势头,2016年出境游人数将同比增长11.5%,达1.33亿人次。
那么,出境游前已经购买了保险,是否就真的“保险”了呢?
买保险
漠视免责条款
境外旅行保险一般是短期保险,对于游客在旅行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意外或者突发疾病提供保障,因具体保险的不同而可能涵盖
人身意外、突发疾病、旅行延误、行李延误、行李与随身财产等方面。
由于《旅游法》第61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因此,即使入境国没有这样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参加出境旅行团的游客也会购买这样的短期旅行保险。
不管是主动购买还是被要求购买,实践中很多游客往往并不清楚自己所买的保险到底有些什么保障,更不知晓保险合同中可能有诸多不利于自己的免责条款。一旦在境外旅行中发生意外,期待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紧急救助或者予以理赔时,往往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从而产生纠纷。
已投保
发病却遭拒赔
今年5月14日,李先生作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通过旅行社购买了某知名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旅游
意外险,并收到了该保险公司的电子保险单,保险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5月21日至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