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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交易所在中国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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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及要求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都想进一步增强个人或家庭的健康防护能力,因此购买商业健康险成了不少市民的选择。那么,健康保险交易所在中国可行吗?
 
  从目前来看,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实行免核保、保证确保、基本保障包统一、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等特点,基本具备在健康保险交易所进行销售的特点。可以借助上海保险交易所,考虑将该产品在交易所进行销售试点,通过线上销售加强可及性,减少交易成本,积累中国健康保险交易所的经验。在合适时机,也可将“交强险”纳入交易所交易,改变该业务销售和运营成本较高的现状。
 
  2、试点实施基本医保竞争性经办。
 
  在试点城市和交易主体上,可以选择沿海发达城市,并先将城镇职工在职员工纳入健康保险交易所试点交易,退休员工对新生事物接受较慢,且无须缴纳医疗保险费,暂由政府医保经办业务继续承办。在取得试点的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至城镇居民。
 
  在经办机构选择上,在运作初期,可以通过市场招标选择3-5家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较强、具有丰富健康保险经营经验、风险管控较强的保险公司。
 
  在基本保障包上,将现有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连同预防保健和有关健康服务项目纳入(可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实行两套保障标准)。鼓励保险公司以报销比例杠杆建立分级诊疗的家庭医生“守门人”制度,甚至有限网络、个人医疗负担轻的HMO模式。保险公司同时提供补充保障。
 
  在风险平衡机制上,先建立一个过渡期再保险计划,借鉴大病保险的管控机制,对于风险平衡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实现结余返还和政策亏损回补。
 
  3、建成四“+”型中国健康保险交易所。
 
  从长期看,中国健康保险交易所应具有以下四个“+”:第一,“强制参保”+“经办竞争”。政府牵头建立健康保险交易所,城乡居民强制或半强制参保,引进具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打造参保客户选择的交易机制(签约期至少一年,保留定期转换医疗经办机构的权力)。这样才能形成多元竞争格局,激发市场活力。
 
  第二,“标准保障”+“风险均衡”。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协调领导下,实现基本医保的产品化、标准化和一定的分层。设计对中国有效的健康保险交易的风险平衡机制,使得参与的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实现风险收益的平衡,保证体系的持续发展动力。
 
  第三,“谈判机制”+“付费改革”。保险公司具有与医疗服务提供方基于市场机制谈判和自由签约的权力。医疗经办机构代表参保客户利益与医疗服务提供方进行专业沟通和团购谈判,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监测不合理医疗行为,节约医疗资源使用。
 
  第四,“公共治理”+“信息公开”。建立衡量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指标体系,健全医疗卫生信息披露制度,引导民众对医疗经办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进行选择,确保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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