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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标准重新定义后如何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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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纯保障型产品,重疾险已经成为消费者接受度最高的保险产品之一,也是各家保险公司的销售重点。那么,重疾险标准重新定义后如何投保?

  关于这个标准,其实也间接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在医疗技术日益发达的过程中,若干年前看似很危险的手术风险,在今天已经大大减轻。所以为儿童在0岁时就购买一辈子到80岁的重大疾病险实在不值得。因为重大疾病保险是约定病种的保险。四十年前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能在四十年后医学已经能够简单的解决,而四十年后新定义的重大疾病,却不在约定病种的合同保障范围中,0岁儿童到80岁这漫长的80年期间,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这的确是一种没有意义或者意义很小的投入。所以儿童的重大疾病保险最多上到25岁就终止合同,26岁再根据届时医学发展的情况另行投保,这才是较为理智的投保方式。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把“同体移植排除在外”

  原文: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通过前面的解释,就会发现重大疾病其实可以概括为那些危机生命的高风险疾病。例如某韩国电视剧描写的换肝需要兄妹之间,骨髓移植最好也在亲人之间进行。而异体的排异反应会导致移植失败甚至导致生命危险,自然比亲体移植风险要高出很多。所以兄妹之间换器官,比如肾脏什么的,新规范是不理赔的。说实话,一些保险公司的条款还没有规定为一定要是异体移植。

  我们一行人曾经对“异体”这一点进行过辩论,很多保险公司在这条条款中并没有特指为异体移植,可新规范却刻意说明“异体”移植,那么就存在同体的概念。但同体如果是指自身,说实话自己是无法给自己提供心肝肺器官来移植,每个人就一个。唯一能解释的就是血缘关系人移植。只是不知道兄妹之间的器官移植,到底算不算异体,这恐怕是保协会自己无端弄出的歧义吧。

  五、脑中风后遗症依然划定为“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原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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