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有遗传或者先天性疾病均被除外。
请详细查看后面附缀的全文。
仔细看了看规范的全文,发现即便是保协会的定义,也是偏重在“重大疾病”的“重大”二字上,“重大”即疾病的程度。人们如果依然陷在那篇所谓的《在中国真的不能买保险?!》中不能自拔,那就真的不要买保险了。事实上,以我曾经作为某医学院毕业的毕业生来看,在当初看到这篇文章时就觉得这个所谓的医生不过是个二把刀而已。因为这篇文章的谬论让很多人失去了自我保障的机会。
重大疾病保险中有一句最荒谬的传言“保死不保活”,这是对保险的一种歪曲,更是对自己的一种耽误。不用看那些有着30种重大疾病约定的保险公司。单单看保协会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中,有多少重疾是不会发生必然的身故?!估计你的十个手指不够数的,例如:失明不会必然身故,失语不会必然身故,脑中风不会必然身故,心瓣膜手术不会必然身故,器官移植不会必然身故,动脉手术不会必然身故,冠状动脉手术不会必然身故,还有瘫痪哎呀一类的等等等等重疾,大家可以自己去看。
很多人没有想过这样一件事:人的一生其实最怕三件事情:死的太早(把贷款等债务负担留给家人孤儿寡母);活的太久(那需要你留下多少养老金呢?),病(残)的太久(因为重疾而没有工作和收入,还要无休止的花费治疗费)。在这三种状况面前,人们的经济能维持多久,这的确是需要深思的。
所以需要再次明确:重大疾病保险之所以在前面冠以“重大”两个字,就说明它不是一般的疾病。重大疾病必须满足危害人的生命,或者对六大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疾病的条件,才能称其为重大疾病。买重大疾病险并不是要保活,而是在治疗过程中的高治疗费中获得经济理赔。谁也不能因为买了保险而不发生风险,更不可能因为买了保险而不身故。保险的作用不是规避人身风险,而是在风险来临后将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这才是保障的正解!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自从去年9月1日至年底31日期间,保监会在媒体上公开叫停返还型健康险的销售,而今年保险公司却将重疾险捆绑在两全定期寿险身上,保监会最终也认可了这种做法。据说全国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在那期间都或停或换,唯独中宏保险公司的“无忧宝”没有受到影响。这就意味着,如果重大疾病不发生理赔,保险费或者投保额,甚至加上红利,也依然会还给被保险人。有病赔病,无病返还的险种换了一种脸面依然在叫卖。这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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