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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大病门诊申请及费用报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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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人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需要办理报销的,应当自发生费用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向市社保机构办理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二、大病门诊费用报销:
 
  (一)大病门诊费用是指专科门诊治疗、检查的基本医疗费用,包括专科药品费、专科检查及治疗费,每次就诊需凭大病门诊病历记录就医情况。大病门诊所发生的费用累积报销,一个月报销一次,由参保人到参保属地的社保分局办理。
 
  (二)费用报销所需提供的资料:
 
  1、原始费用发票(六个月内有效)(收原件)
 
  2、门诊费用清单:含专科药品清单及专科检查、治疗单(收原件)
 
  3、大病门诊病历
 
  4、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及偿付标准
 
  一、保障范围
 
  1、住院(市内住院、市外转诊、市外急诊)基本医疗费用。
 
  2、大病门诊(含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接受肾移植前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和手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专科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费用与三个目录
 
  基金只支付基本医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费用指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项目的费用。
 
  服务设施范围主要指床位费。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为5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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