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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重疾险被保险公司“无理”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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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人都认同了重大疾病保险的重要性,其中有相当多的人,会有一些疑惑,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到底难不难?是不是只有疾病非常严重,或者生存期非常短的消费者才能得到重大疾病的理赔呢?

  保险公司认为,在手术记录中并没有见到明显的坏死组织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手术记录,所以对病灶的插管引流不能认定为进行了坏死组织清除。董宏思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解释:“病灶肯定就是坏死组织,对病灶的引流就是把病变的组织去掉。”

  昆医附一院消化内科一位医生说:“引流应该属于对病人坏死组织进行清除,而且这是对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病人最通常的治疗手段。”

  焦点三

  “需手术切除”如何定义

  在保险合同条款注释中,明确写道:“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是指由本公司认可的专科医师确诊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需进行坏死组织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的手术治疗。”保险公司认为,保户申请理赔,应该确实已经清除了坏死组织,切除了病灶和病变的胰腺组织,才符合保险合同对此项条款的解释。

  董宏思对保险公司的解释不能理解:“什么是‘需要’进行?如果一定要切除胰腺或者坏死组织才能理赔,为什么不直接用‘必须’而说是‘需要’呢?我觉得只要经过医生确诊,并需要手术清除或切除病灶的,保险公司就应该赔付保险金。”

  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督局(以下简称云南保监局),该局人身寿险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条款,都需要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审定,对于条款的解释必须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我国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保险合同的条款有争议的,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据悉,云南保监局已经接到了董宏思的投诉,正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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