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的“提前给付”是从主寿险的保额里支付的。没有身故,得重疾了,把寿险保额提前给付被保险人,这就叫做“提前给付”。
这下子我们就明白了,提前给付重疾险本身是不带保额的,其支付的是主寿险的保额。所以,你不可能单独买一个“提前给付重疾险”而不购买主寿险的。没有主寿险,附加的提前给付重疾险就没有保险金额可以支付。
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的绝对费率低廉的原因,也是因为其本身没有保额,用的是主寿险的保额。30岁男性保10万交20年,年交才几百块钱的原因就在于这里了。
“那如果把这重疾保险金赔付了,主寿险的保额就要相应的降低了?”是的。
“这多亏啊,那我还是买第2种——保障终身的重疾主险吧。”完全可以,但是,这所谓的终身重疾主险,其价格是跟“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组合险的价格一样的,有些公司的费率还要高一点,患重疾赔付保额,合同结束;或者身故赔付保额,合同结束。重疾或身故也是只能择其一赔付,不可能赔两次的。呵呵,还是占不了便宜呢,真是可惜。
其实,只要是具有“身故”、“重疾”保障的重疾险,不管其是组合险也好,主险也好,名称如何变化,都是可以拆分成第1种表现形式的:“终身主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因为有了保障身故责任,就要收取寿险费用;有了保障重疾责任,就要收取重疾险费用。这是保险公司的基本定价原则,保啥就要收啥的钱,决不会白送。
与“提前给付重疾险”相对应的,叫做“额外给付型重疾险”。
提前给付重疾险本身没有保额,用的是主寿险的保额。赔付重疾保额后,主寿险的保额要相应下降。
额外给付型重疾险,则是自身带有保额,赔付后,主寿险的保额不变。
“哎哟,那这个额外给付型的重疾险好,我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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