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
6.瘫痪:是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理赔时应提供电生理检查报告协助诊断。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由于相应的器官功能损害,被保险人接受了来自异体的心脏、肝脏、肺脏、肾脏、胰脏或骨髓移植手术。自体器官移植、干细胞移植、胰岛细胞移植及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手术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8.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是指急性重型和亚急性重型肝炎,因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份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有病毒学或血清学报告协助诊断,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10.主动脉手术:是指开胸或开腹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切除、分割主动脉瘤或主动脉夹层。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导管等介入性手术治疗及主动脉瓣膜手术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主动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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