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法》出台的基本思想是什么?
朱铭来:总的指导思想就是为了让健康险专业化经营。寿险要保“生死”,健康险要保“疾病医疗”。
由于风险管理困难等原因,我国的健康险一直“挂靠”在寿险中,老百姓也常分不清二者的区别。健康险参照寿险的经营模式,没有自己专门的风险控制技术,这种做法已经过时。《办法》就是要把健康险从寿险中剥离出来,从监管规则入手,让它建立自己的审核体系。以前一些保险公司在推销健康险时,总是利用人们对二者概念的混淆,强调健康险保生死,这多少带有误导成分。这次《办法》明确规定:长期健康险中的疾病保险可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给付金额;短期健康险不得包含因病致死外的死亡保险责任;医疗险和疾病险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消费者参保更明白
问:常有参保人投诉,健康保险在定价、理赔等方面存在不妥。《办法》是否解决了其中的一些问题?
朱铭来: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区别定价,即保险金额将根据投保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或社保而区别对待;二、保证续保,以前有些公司在续保上名义为“保证”,而条款中却附加一些额外条件:如必须使用产品三四年以上、保留调整费率的条件等,损害处于弱势的消费者的权利,目前的原则是不能随意调整费率和更改保险责任;三、明确了健康险中的死亡责任,强化“保健康”的特性,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四、以前有消费者投诉保险公司把健康险当作寿险的附加产品,要想参保必须买寿险,寿险是终身保障的,而作为附加险的健康险可能是保一两年就停了,续保也有条件。此次《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险,附加健康险的保期不得小于主险期限。
保罗·葛莱格森:我认为,虽然中国的医疗保险市场仍待改进,但中国政府已开始采取措施,学习怎么“精明”地指导消费者花钱。说实话,我觉得中国政府改革的步伐相当快,《办法》出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中国人现在购买商品越来越看重价值,很挑剔,我认为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很多人会觉得我们的服务值得他们花钱购买。BUPA进入中国后,会根据中国文化和经济需求做出相应调整。比如绝大多中国人在家人患病时会选择亲自照料,我们就有可能根据这一点调整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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