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铭来:《办法》把临床医学定为保险赔付标准,保险公司不得以自己制定的医学标准拒绝赔付。《办法》促进了保险公司与医院合作。但我认为,光靠它还不够,较好的办法是通过医疗中介机构把保险公司和医院联合起来,制定保险条款有医院参与,具体诊疗也可由保险公司参与监督,中介负责寻找医疗伙伴,进行健康管理。在国外,这种合作已经细到具体的医生和科室上,不仅便于控制医疗服务中的诱导需求和道德风险,也能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医疗条件。
许谨良:促进保险公司与医院的合作,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治疗和理赔效率也大大提高。因为都是内行在经营保险公司,经营条件也得到大大改善。医疗和保险两种机构在业务上合作,利益上共享,风险共担,对消费者,对这个行业都有利。
保罗·葛莱格森:有人曾问我,医疗和保险到底谁更重要?我认为两个同样重要。每个人都会经历疾病,但我们应该尽全力让这个过程更加轻松。BUPA在成立最初仅仅是个保险公司,后来有了健康评估中心和自己的医疗机构,这样对于医疗信息的变化,我们能有较快的反应速度。我们曾经接诊过一位患早期乳腺癌的女性,她希望使用一种新药,虽然已经做过大量临床试验,但当时它还未经过英国国家健康中心批准。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患者痛苦,缩短理赔时间,我们决定先采用新药帮助患者,再进行赔付。这就是医疗机构与保险机构联合的好处。
医改后的健康险
问:9月17日卫生部提出的方案是“低水平、广覆盖”,强调实现广泛的公费医疗,然后是社会医疗保险,最后是商业保险。强调公费医疗,可以充分发挥社区医院的作用。而且,社区医院承担着收集基础医疗数据的任务,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这一途径获得一手材料,使保险条款的制定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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