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医改新方案并没有对建立新医疗保障体系所需政府投入的资金总量和投入比例提出具体测算数据。
目前公开资料显示的测算结果主要有两种:一是卫生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对建立全民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年度费用测算,需要政府财政投入1500亿-2000亿元。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内容除卫生监测、疾病预防、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投入外,主要承担的疾病风险包括常见病(呼吸性传染病、腹泻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控制性治疗、危急重症病人的院前抢救等。
第二种政府投入测算是劳动与社保部门的“2680亿全民医保计划”。该计划除财政预算增加650亿元作为医疗基础建设经费外,主要规划用2030亿元为大病风险提供全民医疗保险。这笔投入包括两部分:首先为贫困人口支付医疗费用,政府用1380亿元建立贫困人口医疗基金。然后再用650亿元建立大额风险支出基金。根据重大疾病风险概率在千分之三左右的经验测算,按人均50元的费用支出算出总额。据研究者测算,2004年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用估算值为7590亿元,医疗支出估计6000亿元,除去上述贫困人口医疗基金总额和全民大额风险支出基金总额,医疗总费用就减少为3970亿元。3970亿元按70%可以由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10亿人分担,人均自费只为280元,为公众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在此我们必须对上述测算结果做出三点分析:第一,两种测算所包括的医疗费用覆盖内容基本是各自独立、互不重叠的,因此政府总投入的资金需求应是这两种测算的求和,大约4500亿元左右。第二,劳动和社保部门的测算结果是依据2004年我国医疗费用实际支出计算而得,但根据卫生部有关资料显示,由于近年来看病负担过重,我国有48.9%的人有病不就医,有29.6%的人应住院而不住院。如果实行全民医保,让国民“人人享有卫生保健”,那么全国的门诊费用要上升一倍左右,住院费用要上升60%左右。因此国家所需财政的投入远不止测算数所示。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考察政府对医保投入的财力,必须立足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从表面上看,即使按照参与医改的专家提出的最新测算结果,将政府财政所需投入升至6000亿元,对比2007年我国财政收入53104亿元,似乎政府的负担也是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实施公费医疗条件下,由于个人承担比例极低,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与过度使用,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就是在医疗资源有限、价格严格管制的计划经济时期,1953-1995年间,全国公费医疗支出增长106倍,而国家财政收入仅增长27倍。这表明,单纯靠财政增长来负担医费增长是难以为继的。当政府财政支出不足以保证提高全覆盖的社会医保水平时,政府会陷入欲罢不能的尴尬境地,对政府声誉和执政能力有极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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