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险是奢侈品健康险是必需品
许谨良: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中国保险学会理事
朱铭来: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
保罗·葛莱格森:英国保柏(BUPA)公司代表处首席代表
人之一生,难免会有病痛。为了快些消除病痛,我们往往会付出金钱的代价。这时,健康保险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让人们尽量减少病痛带来的经济损失。多年来,我国的健康保险由于种种原因,一直不够完善,存在不少争议,甚至被人们当成投资手段。为了早日规范这一市场,中国保监会制定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9月1日开始实施。
在《办法》出台一个月后,我们特请多次参与有关部门保险行业课题研究及政策制定的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朱铭来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中国保险学会理事许谨良教授和英国保柏(BUPA)公司代表处首席代表保罗·葛莱格森谈谈自己的看法:中国健康险将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老百姓又能从中获得哪些实惠?
健康险不是寿险
问:健康险的定义是什么?
许谨良:《办法》对健康险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所谓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办法》把健康险的保险义务做了区分,险种有了创新。比如失能收入损失险和护理险以前都是附加险,现在单独出来,可见我们开始重视这一块内容。
朱铭来:简单地说,健康险就是帮助投保人挽回因疾病、意外伤害带来的医疗费用开支和收入损失的保险。
问:《办法》出台的基本思想是什么?
朱铭来:总的指导思想就是为了让健康险更专业化经营。寿险要保“生死”,健康险要保“疾病医疗”。
由于风险管理困难等原因,我国的健康险一直“挂靠”在寿险中,老百姓也常分不清二者的区别。健康险参照寿险的经营模式,没有自己专门的风险控制技术,这种做法已经过时。《办法》就是要把健康险从寿险中剥离出来,从监管规则入手,让它建立自己的审核体系。以前一些保险公司在推销健康险时,总是利用人们对二者概念的混淆,强调健康险保生死,这多少带有误导成分。这次《办法》明确规定:长期健康险中的疾病保险可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给付金额;短期健康险不得包含因病致死外的死亡保险责任;医疗险和疾病险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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