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参保人员,以下6种情况下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参保人员无论什么原因,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药费不予报销。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除非能够提供公安部门关于肇事方逃逸或无法查找责任人相关文字证明,否则其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医保不予支付。
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除非经鉴定为完全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否则医保不予以支付。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医保不予以支付。
小贴士
报销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
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人在办理给付手续时,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必要的证明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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