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团体医疗保险业务中也常用到经验保费,它是基于投保团体以往实际医疗赔付情况制定的保险费率,这一保费制度体现了各参保团体间的公平性,有预防损失和降低赔付额的作用。
三、医疗保险费计算的主要内容
与寿险和其他非寿险精算一样,医疗保险费计算中最关键的依然是纯保费的计算,其中恰好补偿预期承保风险成本的简单纯保费(又叫风险保费)Pnet是赔付频率p和次均赔付额
的乘积。之所以将赔付频率和次均赔付额分别考虑,是由于在多数情况下,影响赔付频率和赔付额的因素往往是不同的。在纯保费的计算过程中,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在简单纯保费的基础上加一定的安全附加费,通常为简单纯保费的10%—30%。这是因为医疗保险精算中往往很难得到符合精算要求的发病率和医疗费用数据,经常需要考虑附加一定的安全系数。此外,在医疗保险费计算中还要考虑增加系数和保险因子等的作用。增加系数是下一年医疗服务成本比上一年增加的比例,它反映的是由于药品价格上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原因导致医疗服务费用的增加效应。保险因子反映的是引进保险机制后使被保险人医疗需求和费用增加或减少的效应。
除纯保费外,保险公司还必须向投保人额外收取一笔费用以弥补招揽业务、印刷单证、核保和理赔管理、支付雇员工资和定点医院管理、客户访问等各项业务开支,这就是附加保费,在实际操作中常将其定为总保费的一定比例,又称营业费用率。它的确定需要保险公司对实际营业费用进行分析,并对未来的费用情况进行准确预测,还需要考虑营业税和保险保障基金等的缴纳比例等。由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的附加保费中按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不得包含利润成分,保险公司在确定营业费用率时往往将利润隐含于其中:目前国内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医疗保险费计算时,个人业务的营业费用率一般定为20%,团体业务的营业费用率一般定为15%。
四、医疗保险费计算所需的统计资料
医疗保险费计算所采用的统计资料有内部资料和外部资料之分。外部资料指来自保险公司外部的一切与医疗保险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各种公开发表的有关疾病发生率、各类疾病实际医疗费用、平均住院天数、意外伤害发生率、平均住院费用等资料。此外,还包括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情况、疾病发生的地区差异、吸烟饮酒等生活习惯在人群中的分布等。利用外部资料时,必须注意审查资料的可信度和权威性,还要注意资料的观察基础是否与计算时的情况一致,即该资料所属地区和人群的基本特征是否与被保险人群相同,资料的可移植性如何及搜集方法是否恰当等。
内部资料是指反映保险公司内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类医疗保险业务经营状况的资料。包括各类保险业务的承保人数、保险费收入、申请索赔的人数,人均索赔次数、次均赔付金额以及据此计算出的相关指标等。只有在掌握了大量准确可靠的内(外)部资料的基础上,才能确定不同风险类别人群的预期索赔率(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率)、预期赔付金额(次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以及赔付率、退保率等医疗保险费计算所必需的统计数据。
由于外部资料通常不能完全满足医疗保险精算的需要,应用中又有以上诸多不便,计算结果的可信度也较差,最好是自己拥有足够的内部资料以供保费计算之用。因此,做好医疗保险经营过程中相关业务,数据的积累和统计分析也是医疗保险精算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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