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高昂的成本费用也是中小企业主经常抱怨的问题。
“1至2个月甚至3个月的审批期,真正贷款使用期却只有10个月,对于企业来说,时间也是成本。”陕西某生物制药公司王总说道,“再加上无形中购买的理财、保险等产品的资金成本,我们贷款的利率跟民间借贷都没什么区别,月息合到1分。”
王总说他的公司年销售额达到2亿-3亿元,除了从一些政策性银行获得资金支持外,也有不少股份制银行与其接触。“对于银行的钱,我还真是特别谨慎使用,这么高的利息等于把自己的利润拱手让人。”
对此,上述温州信贷员王先生说,他们银行将中小企业业务作为战略来开展,中小企业主在经营企业外,家庭财务和个人财富规划也是银行平台需要提供的服务。
“客户的金融需求也是需要启发和引导的,目前客户可能只是觉得自己付出了资金成本,但是他的财务规划却更健全和完善。”某股份制银行财富管理中心刘先生表示,他所在的银行,中小企业业务部做公司贷款,财富管理中心团队则来跟进客户的相关家庭财富管理业务。“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银行存贷款业务。不过每个银行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团队建设也不是一天就可以一步到位的,捆绑销售理财自然事出有因。”
信贷员王先生告诉记者,银行都根据“风险定价”理论来确定贷款规模,一个大型国企一笔贷款动辄几亿、上十亿,而且很多国企账上经常趴着几亿甚至更多的资金。中小企业贷款金额相对大型国企来说,资金量小,风险高,银行经营成本也相应提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客户积极做一些财务规划,未雨绸缪,也是一个金融机构应该倡导的。只是客户经理在执行层面不要做过了。”王先生如此表达自己的观点。
不过监管部门并不认同这种搭售理财产品的行为。银监会严格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即不准以贷转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不准以贷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准浮利分费,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准一浮到顶,笼统地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不准转嫁成本,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为闲散资金找出路
上述王先生还透露,在温州地区,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恐慌使得很多富有阶层人士手中握有大量现金。“其中不乏很多中小企业主,我们察觉到这一动向时,便为他们量身定做推出了专属的理财产品。”
近日,华鼎担保事件的余震正波及到全行业,深圳市政府对辖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出风险警示函,紧急要求有关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自查,并于近日上报材料。据悉,类似的风险排查行动也在广东其他地区、温州等地同时进行。
据温州市政务公开材料显示,从2012年3月1日至7月31日,温州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担保企业专项整顿规范”活动。
在王先生看来,资金的疯狂其实也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一些投资者需求的表现。“在银行最起码可以保证资金安全。当然对于一些习惯了赚快钱的企业主来说,银行的理财产品或许也不够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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