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于2014年年初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业内简称“3号文”)。“3号文”规定,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以单独法人机构为计算单位)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同时提高保障型保险产品占比,提升业务品质管控要求。换句话说,银行在选择保险公司时通常会有比较大的余地。
“银保销售规模方面,主要是五大行和几家大型股份制银行占比较高”,上述人士表示,“银行在选择保险公司时首先肯定重视‘血缘关系’,其次在乎保险公司能够接受的费率高低,最后才是保险公司的品牌和服务”。
本报记者注意到,工商银行选择的合作险企包括工银安盛、国华人寿、华泰财险、华夏人寿、中意人寿、富德生命人寿、新华保险、阳光人寿和人保寿险,首页推荐产品主要来自工银安盛;农业银行官网合作的保险公司高达37家,但是首页推介的产品主要来自农银人寿、天安财险、安邦财险和国华人寿4家。
某国有大行网点的客户经理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银行选取合作保险公司,通常是总行先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然后再分配到各个支行网点,不过每家支行最终的合作对象肯定都不会超过3家。
此外,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存款变保单”和飞单屡遭质疑之际,部分股份制银行暂停了保险产品的代销。一方面,主要是银行自己发行了大量的理财产品,既可以达到揽储的目的,又可以赚取销售费和管理费;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保险销售误导导致投诉增多,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银行对于保险公司并没有完全的制约力,为了维护自身的品牌形象,银行干脆选择了放弃,“此前我们行接到VIP客户投诉,要求退保,由于合同也是刚刚生效,银行原本希望保险公司能帮助协调,但保险公司态度非常强硬,最后银保双方也闹得不欢而散。所以,即使目前恢复代销,银行始终还是有一定的顾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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