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原以为我会欣然接受,没想到我仍然不接受,我仍坚持认为这次出险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至于赔付金额,若案子定性对了,按条款执行就行。而且,如果这次按这个理由赔付了,以后我老公若再投保
医疗保险就有可能被拒保,所以坚决不能接受。我认为,我要求赔付的理由是充分的,我老公有每年的体检报告证明他之前没有患过此病,也没有隐患,而且这次美国诊疗过程中医生也没有开药,说明这是应激性的疾病,诱发因素消失就不治而愈,事实上也是如此。
9月29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再次打电话通知我说,公司决定全额赔付我,赔付款会在国庆后打给我们。我听了长舒了一口气,一个多月来的担心终于放心了,这个才是我想要的结果!以前都是我帮客户去争取利益,如果我连自己的利益都争取不到,我这个理财规划师兼保险顾问岂不是浪得虚名,我多年的工作经验让我在自己的案子里赢得了公平的结果!
在这次理赔经历中,我感慨颇多,再一次印证了我常常给朋友们说的,保险行业是金融服务行业,保险的构成的除了产品条款这种可见部分外,还有前期规划、相关服务、维护方式等不可见部分,如何去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产品是需要全方位去考虑的。我作为一个资深的业内人士自己在选择保险产品、经历出险、理赔的过程都会出状况,更何况普通的消费者。
对于此次理赔经历我的看法就是,我的理赔结果并没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次赔付结果我相信保险公司内部也是有争议的,最后在双方的博弈中,保险公司根据事实依据,在拒赔风险衡量上做出了通融,当然还跟我了解保险公司理赔流程、熟悉保险条款、掌握谈判技巧有关。
由此,我想和普通消费者分享在购买保险、出险处理、理赔争议环节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我这次保险的目的就是保障在境外旅游过程中出现的
人身意外、突发疾病、旅游行程中不可控因素(如航班延误、行李丢失、证件丢失等)的风险带来的损失。出门在外,在一个个陌生环境中,哪怕出现一点点小的事故都会让我们麻烦不已,做好充足的准备是旅游质量的有力保证。
因此我购买保险就买涵盖旅行期间各种风险的旅游
意外险,它和普通意外险不同,它只保旅行期间的的风险,是个短期险种,以多少天为保障期间,可自定义。保障范围中要注意一点,在基本条款中要这款旅游意外险是否涵盖突发疾病,意外的定义和突发疾病的定义是不同的,普通意外险是不保疾病的,不管是不是突发,但是旅游意外险要保这个。出门在外,随着环境的改变,我们的身体有可能会有突发病变,这个在平时是没有征兆的,是不可预测的,这是旅游意外和普通意外险的一大区别。每次出游前这类保险必买。现在多家寿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都有这类产品。这类产品购买渠道一般在网上直接选购支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