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谭女士发现对方只向卡里打了52374.45元钱,比协商好的54995元少了2621元,这还不包括3月18日到6月1日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此后谭女士多次电话联系孙姓工作人员,对方一再推脱。据谭女士介绍,7月5日,她再次给该工作人员打电话时,对方竟说出了“你去投诉吧”的话,让她至今都气愤不已。
当时字据
利息4.8%,三年可取
谭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当年推销人员给她留的字据,这张手写字条上显示“三年期存款,利息4.8%。如三年不取,到五年利息5.1%。中途没有任何变化。”落款为“李敏”。除此之外,再无时间及印章等任何信息。
谭女士告诉记者,她手中的保单已于6月1日时被平安人寿工作人员收走,并强调,为了此事,近期不断地打电话、来回奔波,因为已是76岁高龄,儿子担心其身体劝她算了,可她就是觉得“说不过这理”。
平安人寿
“存在误导”,余款已付
7月10日16:30前后,平安人寿负责处理此事的孙姓工作人员介绍,据她了解,当时向谭女士推销产品的邮政储蓄工作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合同写的是受保人到70岁产品到期,但工作人员为了推销产品随意将年限改成3年”,造成实际上的提前退保,让平安人寿蒙受损失,因此,目前仍欠谭女士的2621元,需要和邮政储蓄共同承担。
该工作人员表示,谭女士所购的理财产品实际上并未到期,提前退保的顾客收益肯定会受损,但出于谭女士年龄等方面的考虑,进行了优惠处理,“承诺给多少就一定会兑现”。目前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并承诺本周内谭女士便能够拿到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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