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税收优惠”
一直以来,国内年金保险呼声甚高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未出现实质性进展。税优政策的缺失,也是市场短期内不看好变额年金保险试点及其市场空间的重要因素。
“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变额年金保险,吸引力不明显,在短期内难以做大。”潘洪文认为,在国外多数国家的年金产品,都享有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这也是购买年金保险的一个重要驱动因素。
根据国际市场经验,变额年金保险最早是作为美国大学教师退休金计划的一部分出现,享受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因同时满足养老、投资、保底三项需求,在欧美市场发展迅速。虽然在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中受到较大冲击,但仍然是国外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
“但目前国内所有保险产品,包括年金产品,一直没有享受任何税收优惠,因此,尽管年金产品的市场发展潜力非常巨大,目前业务规模仍然较小,短期发展空间并不大。”潘洪文如是认为。
当然,尽管试点时机有待商榷,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放开,仍然不失为保险产品创新的一次重大突破。根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解释,此时推出该项试点,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寿险产品格局过度依赖于单一的产品线,业务结构存在一定的风险。
自2008年资本市场遭遇重创以来,投资属性较投连险、万能险相对较弱的分红险,成为各大寿险公司力推的主力品种,结果造就了分红险今日“一险独大”的局面。中信证券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和2010年底,分红险保费收入分别为5293亿元和7455亿元,分别占据寿险总保费的65%和71%。
当然,对于该项试点,监管层同样抱有相当“谨慎”的态度,对试点公司的资质、销售区域和销售总量均采取严格的限制。在风险管理环节,不仅规范了管理模式,同时严格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标准。中信证券认为,严格责任准备金计提的做法,有可能降低保险公司的参与度。
“大型内资公司的参与积极性可能不高,有意参与试点的公司,可能多数为小型合资公司,尤其是投连险比重较大的中小保险公司,特别是其母公司有变额年金经验的外资寿险公司,变额年金业务有可能成为其发展的重点。”潘洪文如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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