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分红险 | 万能险 | 投资连结险 | 理财百科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理财险频道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将近70岁还能买保险吗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保监的规定,风险提示确认必须要投保人自己亲笔书写,如果不是自己书写的,是没有任何效力的。消费者是可以根据这点来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某寿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告诉搜狐理财频道,在他曾经接到过的大量寿险投诉中,关于风险提示确认非本人书写的案例并不少见。“很多时候是营销员为了图方便而替客户抄上去的,这实际是违规的行为。”

  广东保监局:新华人寿保单回访不规范保险

  日前,“新华保险红双喜产品销售误导”案例引发社会关注,昨日,搜狐理财频道再次接到市民胡先生投诉,表示自己今年73岁的老母亲2009年10月份在银行办理换折业务时,被销售人员推荐购买“理财产品”,该份“理财产品”合同上所显示的投保范围为:出生满6个月以上、69周岁以下,而当时母亲肖女士已年纪69岁零10个月。

  胡先生表示,自己从09年开始与新华人寿先后有四次交涉,但是自己提出的“退还保险本金,并支付两倍2011年定期存款利息”的要求一直没被得到满足。因此希望新华人寿对自己母亲的误导行为做正式道歉,并支付2倍保险本金的赔偿。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的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表示,肖老太年龄超出受保人范围,且属于被营销员误导,连风险提示都由别人代签,民事上保险企业已构成欺诈,而险企在销售和接受投诉时也缺乏诚意,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面对这样的尴尬情况只能选择仲裁或民生诉讼。

  事件回放:老太交代后事才发现受骗

  “现在年纪这么大了,去年想着跟儿女们交代后事,便将存折等资料想交给儿子。结果儿子一看,才知道当初我买的理财产品是一份保险。”据肖老太回忆,在2009年10月,她到某国有银行银行办理存折换新业务。柜台营业员对她说,"你有那么多钱存活期浪费了,不如做理财产品。两年就可以拿出来,而且利息比银行的定期还高。"肖老太认为这是她的救命钱,需要随时用。随后营业员推荐大堂穿制服的银行经理进行解答,该经理称,"可以随时拿出来,利息还比银行高。"

  肖老太表示,第一次她拒绝了,但随后又去办理业务时就被说服了。“我很信任银行。”肖老太选择趸交,一次性把存折里的3万元专为新华人寿的红双喜两全A款保险。肖老太告诉本报搜狐理财频道,在推销过程,相关人员一直没问她的年龄。"我是1939年出生的,2009年算是69周岁10个月。"而根据肖老太提供的合同显示,"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6个月以上,69周岁以下",她超出了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

  在肖老太记忆中,营业员帮她手写了风险提示,并没有让她读出风险提示的内容。此外,让肖老太相当纳闷的是,电话回访并未告诉老太太有10天犹豫期的事情。据肖老太儿媳凌女士透露,肖老太曾在电话回访中表示:"10年后才拿回来?我都不知道。"而新华人寿的回访人员也没有进一步解释。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