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保险业而言,2009年并不寻常,是监管年、业务调整年、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展年、新《保险法》实施首年。新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新引擎,其最大的特点是更注重保护投保客户的权益。
在2009年里,关注保险的投资者能感受到,保险产品的销售流程越来越规范,保单在明显位置注明了免责提示,理财型保险有了风险测试的硬性指标,保险公司开始严控销售误导行为,业务增长不再以保费论英雄而是转向注重保单的内含价值……
2月2日
买理财险要过测试关
今年年初,李大妈想买一份理财型投连险时,发现多了很多投保流程,其中一项就是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
李大妈讲述,现在买保险与以前大不相同了,早在2007年5月,当她到银行办储蓄时,银行柜台前有一些人争着给她推荐保险,都说某类保险未来的收益如何如何高。
不过当年在儿子的阻拦下李大妈并没有买。而今年,她听别人说保险未来的投资收益会明显高于存款,尤其在股市回暖、通胀到来时更值得购买,可是当她来到一家保险公司购买投连险时却被拒绝了。
为李大妈进行风险测试的人士告诉她,目前公司加大保障型保险产品销售,对于投资型产品销售会严格把控投保人的风险。
据悉,2月2日,保监会下发加快业务结构调整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大力度发展保障型人身保险产品。同时,相关规定也要求购买投资型保险增加必要的风险测试环节,保险公司有义务告知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保险公司在李大妈购买投连险前为她进行了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发现目前她并没有基本的意外和健康保障,且这笔准备买投连险的钱是这两年为儿子置办婚礼用的。
李大妈被告知,投连险属于长期投资产品,她目前不适合购买。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李大妈一定要买投连险,在签保单时必须标明“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
并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产品特点、费用扣除和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自愿放弃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