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取暖费、电视电话费、电炉费、电冰箱费、保温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护工费(陪护、陪床)、洗理费、门诊煎药费、中药加工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报刊杂志费、健身活动费、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垃圾袋等一次性物品的费用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七条索赔规定:
(一)保险金的申请
门诊:
1.索赔申请单(请将员工与子女分开填写)
2.门诊病历复印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原件):含有主要症状、诊断及诊疗意见:用药应含有:药名剂型、剂量、用法、总量等;
3.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原件);
4.处方复印件及门诊药品清单原件(必要时,保险公司可要求提供原件);
5.医疗收据原件,请同时提供红色收据和蓝色收据,子女费用若多方报销时需提供报销方已报金额的证明及收据复印件;对B类员工,请提供医疗收据复印件及向政府索赔后的赔付清单原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收据原件。
6.保险公司认为在必要时需提供的其它单证,比如检查片子,资料原件等。
住院:
1.入院时门诊病历复印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原件);
2.出院小结:含出入院诊断、入院后主要诊疗过程、出院时恢复情况等;
3.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原件);
4.医疗收据原件,若多方报销时需提供报销方已报金额的证明及收据复印件;对B类员工,请提供医疗收据复印件及向政府索赔后的赔付清单原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收据原件)。
5.住院费用明细表:指住院期间每日各项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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