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2、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的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专或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并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配齐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
4、加强健康教育档案管理。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市卫生局统一协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安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卫生局的组织下,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规范和考核标准;开展师资人员培训、执行项目的技术咨询、指导和质量控制;项目的日常和定期考核与评估,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二)区(市)卫生局按照市级项目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协调和实施辖区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并对辖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成立工作组开展技术培训和提供技术咨询,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项目的日常和定期考核与评估,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并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