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执行时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五、项目监督与考核
(一)市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标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半年和全年督导检查。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对基层医疗医疗机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年进行考核评估,每年11底前完成辖区绩效考核,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每月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项目工作进展情况;7月和11月底各区卫生局、市疾病控制中心向青岛市卫生局报告项目工作进展和总结。
(三)市卫生局于10月上旬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开展居民采取抽样方式开展考核评估。
(四)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和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5、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6、城乡重点人群及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7、居民满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