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
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投保人:主险合同的投保人,可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15周岁以及以下的主险合同被保险人,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一、婚嫁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创业婚嫁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身故,保险人按所缴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出生90天内投保的,保险责任自其出生90天后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按份计算,年领保险金额每份1000元。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缴费标准视被保险人的性别、投保时的年龄、所选定的缴费方式以及养老金领取年龄而定。
三、本保险设趸缴,限期缴费(10年、20年缴清)和年缴至领取年龄等缴费方式,年缴至领取年龄的,最后一次缴费日为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一个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