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率与本地人一致
《暂行办法》公布后,社会反响极大,多国使领馆就此提出外交照会,中国欧盟商会、美国商会均提交了意见和建议,认为此举增加外商企业的用工成本,存在重复缴费、与中国劳动法、计划生育政策不符等诸多问题,要求将外国人参保由“必选项”改为“可选项”。
但外国人自愿参保的意愿不高。
2009年10月上海市出台相关规定,外国人可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生育保险。但根据上海市统计,在上海合法就业的外国人约6.5万人。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实际缴纳人数不足100人。
面对各方质疑,人社部反复强调,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参保缴费是国际惯例,是为了维护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并且这种做法是将外籍人员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通过立法给予其国民待遇。
记者从广州人社局得知,外籍人员缴纳社保的费率、上限都参照本地城镇户籍人员的社保费率。确实是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
但外商企业或许并不满意于这样的国民待遇。一方面是用工成本增加,这是反对声音的主要原因。美国社会保障署的全球社会保障项目数据统计,中国的养老保险费率在所统计的172个国家和地区中高居前五名,加上外国人薪酬普遍较高,因此增加在华成本毋庸置疑。一些跨国企业希望他们的国家能够与中国尽早签署双边协议,以避免重复缴费。
京沪穗外国人社保缴纳比例对照表
社保项目北京上海广州
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
养老8%20%8%22%8%12%、20%(注)
医疗2%+3元10%2%12%2%8%
失业0.2%1%1%1.7%1%2%
生育0%0.8%0%0.8%0%0.85%
工伤0%0.3%-1%0%0.5%0%0.5%-1.5%
共计10.2%+3元32.1%-32.8%11%37%11%23.35%-24.35%
基数上限(元)126031168813623(市平均工资的三倍)
社保缴纳上限(元)12894046-41341286432514993181-3317
三大城市外国人社保对比:广州的社保基数上限最高,上海最低;上海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最高,广州最低。
(注:缴费单位注册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养老保险费率适用于12%。例如AISG等国际学校适用于12%,而宝洁等跨国企业适用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