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得多少奖励
委员建议提高奖励比例
张东升委员为此向北京市政协提交了提案,“当年奖励的标准是平均工资的10%,这个奖励的比例是合适的,应该延续,应该调整到目前北京最低工资的10%。”同时他还提出,增加帮助独生子女赡养父母、设立独生子女医疗基金等内容。“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应该在报销额度上给予补贴,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都建议最好按照工资或者退休金的一定比例来计算,这样可以随着工资水平的上涨而调整。针对一些企业拒不执行的现状,市民建议“直接由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发放独生子女费,按月汇入个人的银行账户就可以了”。
其他省市提高奖励额度
独生子女家庭应得到多少奖励才合理呢?目前并没有定论,近几年我国其他省市也在纷纷调整奖励额度。
南京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将登记,一次性奖励3600元;深圳市家庭母亲年龄达到55岁,父亲年龄达到60岁的,独生子女奖励标准拟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石家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最低可获奖励3000元;湖南规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人奖励5000元;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的奖励费提高到50元;上海去年调整到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30元,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J024
1979年的5元钱
生活改善“经常有肉吃”
今年69岁的马红还记得当初拿到小红本的“情形”,“那是1979年,儿子已经8岁了,我们是自觉不想生第二胎的,第一批国家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就有我们,单位进行了表扬,发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可以领到5元钱的奖励。”
5元钱在当时意味着什么呢?“我们那时候一个月的工资是40多元钱,5元钱可以给家庭生活带来不小的改善。”马红回忆当年的物价:“一斤羊肉7毛,一斤牛肉7毛8,一斤带鱼3毛8,5块钱可以让孩子经常有肉吃,这个就让邻居的小孩羡慕得不得了。”除了物质的改善,还有心里的自豪,“那时候计划生育的国策刚提出来,社会上和单位里都在宣传,自己也经常被点名表扬,觉得是在为国家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