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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标准30年未变 外企私企一般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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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979年,马红作为北京第一批受到国家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领到了一个珍贵的红色小本子,上面写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着这个小红本,可以每月领到5元钱,相当于工资的十分之一,给家庭生活带来了不小的改善,同时得到的还有单位的表扬和内心的自豪。

  “谁也不会为5块钱丢饭碗”

  记者还了解到,这项奖励政策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有时已经难以执行。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小孩已经一岁半,至今没能拿到这个钱,“孩子一出生就到街道的计生部门办了独生子女光荣证,问他们去哪里领钱,答复是‘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发,没有工作单位或者个人存档的由社区居委会在每年3月、9月进行统计后发’。我们是一家私企,领导说不知道有这么一笔钱,我不可能为了5块钱和领导争执,只好不要了。”

  一名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外企或私企上班的人一般都领不到这笔钱,因为公司不发,你也没办法,谁也不会为了每月5块钱跟公司闹翻而丢了工作。所以,独生子女费一般都是政府、国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工作人员才能够领到。”

  很明显,这些规定很多还含有计划经济时代的印记,而如今,很多私企和外企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基本无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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