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不带户口本不能用医保卡
带着医保卡和办好的选定医院病历,去年11月4日,陈小姐带着宝宝去看病。交费时,窗口收费员让她提供户口本。陈小姐一愣,“不是已经有医保卡和医保病历吗?”
“要有户口本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不然就只能付全额现金”。想着可以通过追溯报销来把钱报销回来,陈小姐就决定像前几个月一样先付全额现金,到时一起追溯报销就可以了。
去年11月末,陈小姐拿着准备好的资料,到选定医院办理追溯报销,却被告知,没有带户口本的那次医疗费用不能追溯报销。原来,追溯报销只能报7月1日到10月31日之间的医疗费用,11月4日的那次不能报。
对此,陈小姐有不少疑问:从今以后,带孩子看病是不是一定要带户口本?(为什么到选定的社区医院看病却不需要查看户口本呢?)有时候看急诊,可能忘记带户口本,自付的全额费用,可否报销?
无独有偶,市民马小姐也遭遇到类似的问题。她带孩子去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看病。在交药费时,收费员说,因为无户口本原件不能使用医保卡。当时她指出,已经将户口本的复印件带来,医保卡上有小朋友的姓名,病历上有小朋友的相片,甚至可以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来证实她并不是冒充使用的。不过,收费员坚称医保局有这样的规定,没有户口本原件不能使用医保卡!
马小姐提出疑问:即使带了户口本,收费员也只是随便看一下,究竟这个环节有什么意义?在办医门诊卡时就已经核准所有证件了,且电脑上也有病人的所有资料,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每次看病都带上原件来验证呢?还非得户口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