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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医保试行 家长如何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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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的试行,为孩子增添了一把基本的“保护伞”。在这个利好消息之下,家长不妨借此契机,把孩子各方面的保障安排得更周全、更妥当。
  保障对象如何报销医疗费?

  上海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试行初期作为过渡期,该期间内保障对象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全部费用后,在3个月内,凭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病史资料及医疗费收据等,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按规定申请报销。过渡期后,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保障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将由医院记账结算。

  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保障对象,在当地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的,在其个人以现金方式支付住院医疗的全部费用后,可以在3个月内,凭本市户口簿、病史资料及医疗费收据等,到本市经办机构按规定申请报销。

  哪些费用不属《办法》报销范围?

  ①在国外或者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用。③不符合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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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医保?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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