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少儿大病险 | 少儿医疗险 | 教育金 | 少儿意外险 | 少儿医保 | 少儿理财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少儿险频道 > 少儿医保 > 正文
武汉医保新政:门诊看病纳入救助范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5月19日《武汉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正式公布,扩大困难群众的救助范围、救助病种、救助比例等,同时,门诊看病也纳入救助范围。这次“提标”从今年元月起执行,将惠及武汉市35万城乡困难群众。

  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医疗救助最高5万元

  救助对象申报的医疗费用,必须是在定点医保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险(以下称“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14类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费用经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剩余自付费用的前四类对象按70%的比例救助,第五类对象按60%的比例救助。年最高救助封顶线(含住院和门诊)为5万元。

  前四类对象患14类重特大疾病以外住院的,其医疗费用经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第五类对象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最高救助封顶线为6000元。

  一般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最高2.6万元

  为了减轻前四类对象患一般疾病住院的经济压力,其住院治疗费用经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达到两万元的,视为达到大额救助标准。对超过两万元以上自付部分按70%的比例救助,年最高救助封顶线为两万元。即前四类对象患一般疾病住院年救助封顶线达到2.6万元。

  第五类对象住院费用经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达到3万元的,对超过3万元以上自付部分按60%的比例救助,年最高救助封顶线为1万元。即第五类对象患一般疾病住院年救助最高封顶线达到1.6万元。

分享到:

如何选少儿医保?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