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立合理的筹资水平
筹资水平既要与本地生产力发展相适应,更应科学测算,如人群的医疗需求,个人、家庭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等。据流行病学调查,居民和学生少儿的医疗需求存在显著性差异,门诊就诊率、住院率、年人均发生费用不同,因此筹资缴费基数和支付待遇不可一致。在实践中,恰恰忽视了对保费的精算,而是强调“大数”法则,将其与一般居民的筹资放在同一水平,无形中抬高了参保“门槛”,也降低了社会保险的公平性。确立科学的筹资机制和合理的筹资水平是学生少儿医疗保险健康运行的根本保证。同时,作为一项社保制度,责任分担是其基本原则之一。对学生少儿这样缺乏缴费能力的人群,政府应当承担主导责任,帮助解决参保资金,同时学生少儿家庭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实现与商业保险的有机衔接
由于目前我国各地的学生少儿保险都是低水平起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可避免。上海等地的实践说明,建立以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救助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学生少儿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值得借鉴。政府应该在将学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建立“学生少儿重大疾病救助基金”,或参加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增强抗疾病风险的能力,解决学生和少儿的重大疾病问题。当然,从步骤上说,先重点解决学生少儿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就医基本保障问题,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以基本保障制度为核心、其他保障方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六)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干预,使之与保险计划匹配
卫生经济研究表明,影响健康的因素主要是环境、遗传、生活方式和卫生保健服务。健康改进不单是个人责任,社会和个人都须对健康行为的改变负责。美国一些学者如伯杰和利总结多项研究指出,在任何国家,与健康、长寿相关的社会因素总是学校教育,而通常认为的关键因素,如金钱和医疗保险,相形之下都没那么重要。学校是学生少儿求学阶段重要的活动场所,学校良好的教育干预和卫生保健服务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至关重要。
其健康教育主要内容应体现在:保证学校健康保健费投入;强化校医院(医务室)的“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职能;开设健康教育课,提供讲座、海报、心理咨询等,让学生了解卫生保健知识,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等;为学生提供体检等健康保健服务,强化体育课的功能,改善健身设施,组织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预防疾病的发生;组织集体参加学生少儿医疗保险;教育主管部门应将学生的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评估和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校方的健康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