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少儿大病险 | 少儿医疗险 | 教育金 | 少儿意外险 | 少儿医保 | 少儿理财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少儿险频道 > 正文
福星少儿保险条款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孩子提供三次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障金的保障,您还可享受公司分红、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的功能,保障孩子的幸福成长。

4.保单红利

4.1 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但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分配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本保险上一会计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在符合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下,确定当年度红利分配方案。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且具有波动性。

4.2 红利分配日

红利分配日为合同生效对应日。如您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在六月一日之前的,则红利分配日为六月一日。您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热线了解红利公布情况。我们将给您寄送本合同的红利通知书。

4.3 红利给付方式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下列三种给付方式中的一种:

(一)现金给付;

(二)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续期保险费,若不足抵交一期保险费的,不足部分的保险费须一并交付;若有余额,我们每年按红利累积利率 累积计息至下一个保险费应交日。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如您未重新选择红利给付方式,红利给付方式将以累积生息处理;

(三)累积生息:红利按我们每年宣告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计息,直至您申请领取时,或至被保险人身故、第一级残疾、本合同终止或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时,由我们一次给付给您。但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红利不累积生息。

4.4 红利给付方式变更

您可以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书面申请变更红利给付方式。但您的申请应在合同生效对应日的三十日前到达,下一保险单年度内的红利依照变更后的红利给付方式给付。

如您在同一保险单年度内有一次以上的变更申请的,我们以合同生效对应日的三十日前最后到达的书面申请为准。

如您未选择红利给付方式,我们应以书面通知您限期选择,您逾期不选择的,红利以累积生息方式处理。

分享到:

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