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交给民政局的养老保险金,被用于企业经营,企业亏损后,不能计利息,只能兑付本金。由于媒体的曝光,河南省新安县民政局身陷漩涡。令新安县民政局现任官员想不通的是,十几年前,在民政部的文件要求下,为了给农民办好事,民政局官员才向农民“融资”。不承想播下龙种,却收获了跳蚤。专业人士指出,民政部当年出台的文件,埋下了“隐患”,而不断调整的金融政策,让良好的设想成为泡影,而解决之道在于去年出台的“新农保”政策。
农民养老保险高息承诺成泡影
交给民政局的养老保险金,被用于办企业,由于企业亏损,不能计利息,只能兑付本金。这样的遭遇,让新安县农民李先生想不通。
1996年,新安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向农民推广养老保险。当时承诺的年复息是7.5%。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时为孩子一次性存入了200元,无需加款,等到孩子60岁时,一个月可领取1000余元的养老金,可连续领10年。
政府出面,承诺的利息又这么高,李先生就为才出生的儿子办理了养老保险。在他印象中,他的亲戚朋友,凡是农民身份的,都办了这种保险,家庭富裕的人,还有一次性交几千元的。
不过,李先生儿子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想法,看来要成为泡影了。
2009年12月26日,媒体报道称,新安县农民到期的养老保险金,只能按本金兑付,因为钱被用于企业经营,而企业亏损了。
法律界人士称,十几年前,民政局以这么高的利息,“卖”给农民养老保险,收来的钱用于办企业,涉嫌非法融资。
作为政府部门之一的民政局,怎么会向农民融资?农民的养老钱,又怎么能借给企业?2010年1月5日,记者来到新安县民政局。
记者以“退保”(退养老保险)农民身份咨询民政局财务室,一女性工作人员说,领导正在开会,商量农民退保的事。
记者询问,还有多少人没有退保,工作人员说,大部分人都退了。元旦前,每天都有人来办退保领钱手续。
提到退保的事,新安县民政局郭姓副局长说,媒体报道后,领导非常重视,到1月5日,开了7次专题会,研究农民退保的事。
郭副局长说,自己三年前来到民政局,农民向民政局交钱办养老保险的事,发生在13年前。在这13年里,民政局领导换了5任,新安县领导换了4任,上级部门的有关领导也换了好几任。
郭副局长称,13年前,民政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给农民办养老保险,新安县民政局是先进单位,积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果惹了麻烦。相反,一些不贯彻文件精神的单位,反倒没有这方面的麻烦。
民政部上世纪文件播下“龙种”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民政部根据国家“七五”计划要求于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进行试点。1992年,民政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主要做法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采取个人账户基金储备积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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