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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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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民交给民政局的养老保险金,被用于企业经营,企业亏损后,不能计利息,只能兑付本金。由于媒体的曝光,河南省新安县民政局身陷漩涡。令新安县民政局现任官员想不通的是,十几年前,在民政部的文件要求下,为了给农民办好事,民政局官员才向农民“融资”。

  郭副局长说,相对于城镇职工和公务员来说,农民没有养老保险,为解决这个问题,民政部出台了这项政策。

  记者阅读文件全文后发现,民政部规定,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在指定的专业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账专管,专款专用。民政部门和其他部门都不能动用资金。文件同时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地方建设,原则上不由地方直接用于投资,而是存入银行,地方通过向银行贷款,用于建设。

  既然专款专用,为啥放贷给企业?郭副局长说,企业也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用的这部分钱。企业亏损了,但钱还了。新安县农民的养老钱,现在都在,所以才能兑付。

  钱还了,为啥只能兑现本金?郭副局长说,民政部文件规定,对非正常退出保险者,只退还个人交纳的保险费本金。

  新安县当年共入保1.2万余人,最高的交了1万元,最少的交了100元,这些人都是非正常退出保险吗?

  郭副局长说,有正常退出保险的,但13年前承诺的高利息兑现不了,因为银行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不断调整,河南省民政厅在这13年里,连续下发文件,将养老保险年复利率从7.5%调整为2.25%。

  利率不断下调,农民不满,新安县民政局也没有办法。近段时间,他们多次向洛阳市民政局、河南省民政厅咨询相关政策,希望能给出指导意见,但都没有结果。据说其他地区的养老保险也引起了群众不满,郭副局长说。

  其他地区“老农保”也遭遇尴尬

  2007年11月,《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安徽农村采访时,就听到不少参保农民对“老农保”的抱怨声。“农保?他们说话不算数啊!我是在1994年55岁时参加的农保。当初说好一次性交200元,六年后一个月至少能领40元,可现在却变成了不到2元;而且年年一样,也不见涨……”安徽省寿县张李乡油坊村农民韩维林告诉记者。

  安徽省六安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平向记者介绍说:“民政部设计这项政策时是上世纪80年代末,出台这项政策时是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银行存款利率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年利率是10.8%。”“为吸引农民参保,我们当时承诺的年复息大概是12%。”安徽省宿州市民政局救灾办副主任科员胡慧远说,“可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十几年中九次降息,一年期存款利息最低时只有1.78%,还增加了利息税。这使得当初的承诺根本无法兑现,农民意见很大。”“有些农民半年、一年都不来取养老金,有些人干脆退保。”王平说。

  更令人忧心的是,一大笔钱放在民政局,难免不被挪用。据胡慧远介绍,该市萧县农保经办机构自2003年起,由于经费困难,一直在从农保基金的本金里“借钱”给员工发工资,这个窟窿不知如何补上。至于其他县、区,也有不少从保费的利息里拿钱作为机构的工作经费。

  新安县民政局郭副局长说,在河南其他地区,也有挪用农保基金的现象,媒体唯独曝光了新安县。

  农保基金保值尚且不易,增值就更显困难了。据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管理中心当时也主要是将基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以实现保值增值。不过,后来收益率因为利率下调而不断降低,至于其他的投资方式,因为风险问题,中心也不敢随意进行,所以后来渐渐也就不再愿意代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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