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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社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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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学专家赴广州宣讲《社会保险法》,广东百多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与会聆听,分享专家与资深律师对新法的深度解读。据了解,因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尚未“吃透”社保法,该法虽已实施月余,但仍有不少问题亟待专家明晰。

  某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必经一条铁道,某天下班路过时,铁道管理部门忘记设置路障导致该员工被火车撞伤,这种情况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陈海燕分析说,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对工伤条例进行了修订,扩大了认定工伤的范围,以前仅是规定机动车,现在非机动车以及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都纳入了,因此,上述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对于近期发生的温州动车事故,陈海燕表示,若正好有员工是因公出差碰上事故,也属于工伤范围。

  3 面试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律师:不属于,工伤认定首要条件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公司在招聘面试过程中,要求候选人在工作时间内在公司办公场所内完成指定作品以作考核,如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工伤责任吗?对此,陈海燕表示,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工伤,工伤认定的第一条件是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因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公司也不能说没任何责任,应按照民事领域人身伤害而承担相应的赔偿。

  而公司组织员工拓展训练,期间员工不慎发生摔伤等情况造成骨折,也可认定为工伤,“这类活动也是以实现公司核心价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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