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州城桥西广场举行恩施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暨恩施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首发仪式。至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我州8县市全面展开。
200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启动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着力解决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问题。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将二者合并实施,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包括我州8县市在内的已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的地区,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在9月6日举行的启动仪式上,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张忠凯强调,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科学制订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工作督办,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城乡居民做实事、办好事。
记者随后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我州8县市制定的实施办法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大同小异。本期《一周观察》,我们就以《恩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为蓝本,对广大读者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解读。
一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何时开始实施?
根据省政府安排,恩施市已纳入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实行属地管理。
三问:恩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凡具有恩施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五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中央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负担20元、市财政负担10元;对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由市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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