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是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也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近几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迅速,基本形成了以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各项制度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成熟,初步保障了农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城镇化加速推进,增加了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期,每年将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与非农产业。2010年,全国有1.53亿外出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安排尚不完善,特别是需要长期积累的养老保险,2010年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仅为3284万人。同时,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到城镇就业,在农村留守的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空巢化”问题突出。
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对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带来持久压力。201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3%。我国农村老龄化程度超过城镇,2008年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4.49%,高出城市1.05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影响很大,如老年人平均医疗费是中青年的3倍以上。同时,随着农村家庭规模普遍小型化,弱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经发生变化,迫切需要社会化的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任务艰巨,对增加农民来自社保的转移性收入提出更高要求。虽然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十一五”时期年均实际增幅达到了9.1%,但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23?1。目前农民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外出打工收入以及来自各种农业补贴和社保的转移支付增加。由于农业生产成本刚性上升可能导致农业比较效益降低,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的重要渠道,需要更加突出农村社会保障在调节城乡收入差距、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农民人数众多、收入相对较低的情况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即使在浙江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和重庆这样的城乡统筹试点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
地方财政支付压力较大,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2009年,我国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12.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6%,低于同期的国际平均水平。随着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需要财政负担的金额不断增加,资金缺口较大,财政支付压力将逐年加大。如2011年重庆市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领取待遇人员急剧增长,领取待遇人员达到338万人,比上年增加73万人,预计需要资金35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
政策衔接和统筹层次不够,不利于未来更高水平的统筹管理。目前试点较早的浙江和重庆采取的都是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不同政策的方式,如与农民相关的养老保险就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有地方同志将这样的制度设计称为“打补丁”。尽管这样的制度安排在当前有其合理性,但缺乏更高层面的统一规划和统筹设计。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偏低,如新农合实行县级统筹,即使在慈溪、余姚等地方财力较为雄厚的经济发达地区,也存在基金保障和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基金安全存在风险。而且很不方便参保人员灵活就医和报账,一旦跨出统筹区就医,就必须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繁琐,往返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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