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在为员工办理社保报增报减和续保时应注意什么,生效月份及扣缴月份
您好,感谢您对社保报增报减续保问题的咨询!
一、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受理申报时间为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二、缴费单位办理新增人员需填报《缴费单位增加职工明细表》(网报单位需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在当月受理申报工作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新增人员的缴费工资实行每月按实申报。
三、缴费单位人员减少,需填报《缴费单位增加职工明细表》(网报单位需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并携带报减的相关资料,在当月受理申报工作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凡未及时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生成核定征收数据后,将按已经核定数据进行征收,因此而造成的基金征收不予退还或冲减。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减员的责任由企业承担。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对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请问:我今年10月就满50岁了,单位破产后,就以灵活人员交费,以前是正式职工。到十月份来办退休,养老交满了15年,医保也交了15年,那医保是不是就不用交了?谢谢!!
提问者:北山坡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