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依法申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申请;[须写清单位性质、参保人数(在职、退休)、上年工资总额(在职、退休)]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手续
6、本单位上年度劳动情况年报和财务决算表;
7、退休人员退休审批手续和工资表;
8、全体参保人员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9、利用医疗保险信息采集软件录入参保信息并打印出“长治
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档案花名表”、“长治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表”、“长治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表”。
审核参保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审核完毕,审核通过的将有关资料存档,未通过审核的,应向申报单位说明情况。
二、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在以下事项发生变更时,应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变更手续。
1、单位名称;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代码;
6、开户银行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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