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1:退休前后工资究竟相差多少?
徐游律师指出,自2007年起上海市执行“退休职工的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新办法。由于早前个人账户不完善,对于1993年以后工作的和1992年前参加工作的人,计算方式还有所差别。
对于职工退休后究竟能拿多少钱的问题,在劳动人事部门工作钻研多年的庄仁甫特别算了一笔明细账。他说现行的养老金制度,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退休前后的差距较大,而收入较低的人群差距较小,以执行养老制度1993年起工作到2011年为止,缴费18年为例计算: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
每年以最高缴费额合计缴费,总额约为383022元,其中社会统筹部分264128元;个人记账总额为118894元。这样算来,年满60岁,缴费18年,2011年其退休工资替代率只有26.5%;年满55岁缴费18年退休工资替代率只有25.1%。
不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如果两个人收入都低于或超过前述区间,他们就不存在缴费基数的差异,他们工龄相同的话,从社保基金领取的养老金是一样的。如一个月薪2万元(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和月薪10万元(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若工龄一致,退休后领取的社保基金领取的养老金是一样的。
而如果其每年以最低水平缴费,那么其退休工资为2307.14元,为上年职工平均收入51.9%;为本人工资的98.69%。
Q1: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缴纳社保的人,他们的退休收入如何计算?
庄仁甫说,现行养老退休政策主要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7〕27号》执行。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如若是6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139个月;若5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170;5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195个月)
Q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人员的退休收入如何计算?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6〕19号)规定的“虚账实记”记账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