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社会保障税到底会不会增加公众负担?“费”改“税”究竟会带来哪些益处?
杨宜勇坦言:“我认为不会增加公众负担,反而会使参保者受益。”
他认为,开征社会保障税至少有以下优点:“首先,社保税的强制性使社保覆盖面扩大,诸如农民工的流动人口也可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内;其次,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统筹层次的提高,城乡统筹的对接;
再者,现在的税务体系很完善,开征社保税基本可以不用再另建一批人马和新的系统,大大降低了成本。”
专家表示,社保税的征收与管理与一般税收不同,是专款专用,专用于社保支出。社保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也是分离的,独立运营,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保费挪用率高的现状。
有网友表示:“支持社保由费改税,这既有利于企业对社保投入的重视,更有利于国家的管理和社保工作的完善及改进,有利于推进全民社保工作。于民于国都是好事。”
可见,“费”改“税”具有巨大的理论优势与合理性,既然是好事,为何却屡被质疑呢?考虑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专家对此的担忧便可见一斑。
经济学者马光远日前在博客发表观点指出:单就我国社保制度的现状看,简单地由“费”改“税”的思维根本无法和现实制度体系对接。
他表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缴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混合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救济与储蓄相结合的保险制度,而核心账户是个人,既不是典型意义上的收费,更不是典型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费”改“税”在目前来讲,毫无操作性;即使要实行,那也只能对社会统筹的部分改,对于个人的账户,产权属于个人,不可能将其平均化。专家表示,公众之所以对税收颇有微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缴了税,却并未享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以致现在谈“税”色变。
虽然“费”改“税”引发了众多争议,专家对其看法也不一而足,无疑都是对我国社保体系的有益探索。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愈来愈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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