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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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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建筑领域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青劳社[2005]68号)文件规定文本)后,应到注册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参保手续。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办理方法

  业务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告知企业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为企业开设“××公司(建委农民工)”社会保险户后,办理农民工参保手续。注:办理参保时一定要将“人员类别”选择为“建委农民工”(新增类别,外网申报中也同时增加)。

  开通网上增减参保人员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增减参保人员手续(每月1~13日办理当月参保人员增加,16日~月底办理次月参保人员增加)。

  六、留存资料

  1、参保开户业务

  ⑴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⑷用人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

  2、人员增减业务

  ⑴增加人员的,留存劳动合同复印件、《青岛市年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份。

  ⑵减少人员的,留存《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原件及《青岛市年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份。

  七、缴费与待遇

  1、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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