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玲近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表示,中国社保体系内含的多轨制,使得公共部门就业者特别是公务员保护过度,农村迁移劳动者特别是其中的非正规就业者保护不足。因此需要通过制度整合,给予所有社会成员适度的社会保护。首先,整合城乡民政部门和扶贫系统,发展社会工作者队伍,针对单个贫困家庭及个人的困境,提供急需的社会援助和社会服务。其次,基于社会保障底线理念,设定社会保险待遇,并据此降低现有缴费率。再次,在社会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中,对贫困线以下及贫困边缘人口设置非缴费参保条款,所需资源由财政拨付。最后,以普惠制的社会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保健和养老需求。超出基本水平的需求,由企业或个人自愿购买的附加保险项目满足。
现行社保体系有碍经济运行
据朱玲介绍,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改革是在具有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经验丰富的金融保险机构、成熟的资本市场和精准的社会管理条件下进行的。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非但不具备这样的外部条件,反而由于社保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至今还包含着一些与市场经济不匹配甚至阻碍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制度因素。
“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匹配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既要足以实现预防和减少贫穷的社会目标,又要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促进就业的经济目标兼容。以此反观中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严重阻碍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制度安排便一目了然。”朱玲说。
多轨制的社会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安排,尤其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的分割、公共部门中编制内与编制外人员的分割、机关事业机构与企业的分割、城乡分割和行政区分割等等,既是中国经济体制转型初期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结果,又是此后难以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原因。
与多轨制社会保障安排相联系,农村居民及农村迁移劳动者,特别是其中的非正规就业者社会保护不足。这不但增加了农村迁移劳动者融入城市社会的难度,而且也使他们更容易在城市陷入贫困。作为对社会保护不足的一种回应,这一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上流动性过高,以致忽略自身人力资本的积累。
公共部门编制内人员社会保护过度。在当今市场经济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大的情况下,公共部门作为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福利“高地”,对就业者的吸引力远胜其他部门,其编制内人员在劳动力市场上流动性过低以致冗员也难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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