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宁波市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自20世纪90年代陆续展开以来,目前已形成农村养老、合作医疗和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框架,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广大农民从社会保障中得到了实惠。截至2005年9月,有100多万农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340多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农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农村低保等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去年上半年,宁波市编制了《宁波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从总体思路、目标原则、组织保障等多个方面对全市统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规范,为建设城乡一体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明确了方向。结合宁波实际,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把握以下五点。
(一)在组织管理上,要注重统一领导和区别对待相统一
受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影响,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存在条块分割、各成体系,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合力不足、发展不均等问题,既制约了农村社会保障整体优势的发挥,也影响了广大农民的参保热情。解决目前这种“多龙治水”的管理体制,关键要坚持统一领导和区别对待相统一。从机构设置看,既要建立社会保障工作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的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增强其整体合力;又要注重基层社会保障网络建设,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要求,明确各级职能,使保障到一线、服务到基层、覆盖到村落。从指导方式看,既要结合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制定规范、具体、配套的政策措施,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又要根据经济状况的地区差异和群体差异,实施分类指导,满足不同农民群体的社保要求。从服务形式看,既要加大政策宣传和督查力度,强化农民自觉参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又要注重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科技含量,简化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公开、便捷、透明的保障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错保”、“漏保”和“误保”现象。从政策把握看,既要保护原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保障的权威性和延续性;又要顾及新旧体制的衔接和待遇水平的对应,充分尊重社情和民意,兼顾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群众性和均衡性。总之,要通过有效管理和正确指导,实现农村社会保障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工作程序更加科学、政策运用更加规范。
(二)在时机选择上,要注重整体设计和逐步推进相协调
目前,全世界有162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70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国家的实践表明,实行农村社会保障要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经济承受力为保证,但设计时间一般要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数十年,既不能过于提前,也不能过分滞后。宁波市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已突破4000美元,总体己到了整体设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较佳时期。坚持整体设计和逐步推进相协调,一方面,要克服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时过早”的观点,增加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的全局,逐步使农村社会保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另一方面,要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财政实力与农民利益要求的关系,本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围绕《宁波市统筹城乡发展纲要》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这个目标,结合本地实情,扎扎实实谋划好各项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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