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追踪
关于3月8日“盼望有房的咨询者”来信咨询有关职工住房问题的答复。
回音壁
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答复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精神,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7月29日批准了我州制定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同时阿坝州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阿坝州房改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阿府发〔2007〕4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州建设局关于州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阿府发〔2005〕34号),在上述的相关文件中规定,全州在2004年底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二、按照现行住房保障政策,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多次研究,拟为州级机关干部职工建立安居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干部周转房)。2011年已下达在马尔康县城阿底新区日瓦坝片区征地建设300套公共租赁住房,由于该片区基础设施还未组织实施,考虑职工入住后生活不便,没有实施建设;2011年底,州人民政府在整合马尔康城区的部分建设用地时,已将原州卫校的部分地块和州体育馆旁靠山体的地块作为州级机关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目前,两个地块规划方案已经州政府审定同意,已由我局移交州国有投资公司进行建设方案设计,计划建设约30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干部周转房),定于在今年6月开工,预计明年可以入住。
三、关于未参加马尔康地区州级机关房改后调入和新参加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一是鼓励职工利用工资收入和住房公积金以及银行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购买商品住房;二是通过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住房;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1.8万余元,来信人可根据收入情况,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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