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劳动者,只顾眼前利益,宁愿多拿点补贴,也不肯缴纳社会保险。”杭州市滨江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叶伟在调研访谈中说,“通常在私营、民营企业,这些单位希望减少企业支出,不愿意为员工承担‘五险一金’费用;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只在意薪资的多少,极少关心福利情况。最终在劳动合约解除时,这些员工会向企业提出补缴社会保险的条件,纠纷有时候就是这样产生的。”
频繁“漂流”
最终影响福利
案例:沪漂回家后福利缩水
去年末,在上海做了三年软件测试的小吴回老家了,他的社保关系也一并转回了家。“我能带走的部分是十分有限的,最初工作缴纳的是金额很少的‘综合险’,后来又交了一段时间的三险,但据说养老保险只能带走我个人交的部分,单位交的大部分是纳入统筹基金的,我走了后也只能留给上海人民做贡献了。”
释疑:社保关系可跨省转移
工作地点变更后,按照养老保险的转移办法,个人账户可以全部带走,但纳入统筹的部分多数是带不走的。退休时回户籍地享受养老,则将按照当地的基数和计算方式发放退休金。
由于全国未建立并轨账户,很多企业不论职工户籍,都要求按照所在地标准全额缴纳社保。对于很多在北上广等基数高的城市工作并缴纳社保,后来又回老家的人来说,一定的损失难以避免。建议一些工作变动频繁的人,即使没有单位也要自己缴纳社保,不缴纳的断档期尽量不要超过半年,不然会影响退休时的待遇计算。(来源:中国青年报、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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